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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.01.27修正開放「場地借用」辦法

因應防疫期間場地借用辦法

111.01.27公布實施

111.01.27修正開放「場地借用」辦法,相關規定如下:
✔️全程配戴口罩。
✔️入館人員,確實執行實聯制登記,並具結場地使用防疫措施檢核表、使用者名冊。
✔️落實量額溫、手部酒精消毒或使用肥皂勤洗手。
✔️全面禁止飲食。
✔️教室人數管制(最高上限10人) ,並維持1.5公尺社交距離。
✔️請於活動結束後,自行攜帶垃圾離開,並以酒精消毒使用環境。
【🔔本中心場地採預約制入場,預約請來電:(02)2700-7885 】
❤️ 🧡 💛 💚大安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感謝您💚 💙 💜 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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